什么设备需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1、销售、使用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
2、销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为乙级、丙级的;
3、生产、销售、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的;
4、环保总局委托的其他单位
办理材料:
1、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有效期在1年以上);
2、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楼层平面图(所在楼层每个房间的公司名称);
3、执照正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
4、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5名安全小组成员身份证(取得辐射初级培训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公司职务(其中法人必须担任安全小组组长);
6、厂家授权书、经销商合同(合同中表明由谁运输)、产品资料(产品注册证);
7、其他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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