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的补发
辐射工作单位因故遗失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在我省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于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到负责审批的机关申请补发,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补发申请表2份。
(二)省级报刊上刊登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遗失公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包括(上墙):
1、操作规程
2、岗位职责
3、辐射防护制度
4、人员培训制度
5、辐射安全管理机构
6、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7、辐射工作场所安装警示灯
辐射安全与防护档案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档案检查应包括:)
1、《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2、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3、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职责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的记录等:
4、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和应急响应预案、监测方案、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防护培训档案;
5、年度评估报告,年度监测报告及历次检查记录,特别是上次检查中曾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二)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辐射工作单位编写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账、②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③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④事故和应急,⑤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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