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2、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3、本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比较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5、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比较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2、申请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1、1、在递交纸质申请资料时,须通过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在线提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的电子申请,取得ID号,并提交所属状态为“签收”的网站打印页。”资料编号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资料编号3、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料编号4、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资料编号5、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资料编号6、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资料编号7、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资料编号8、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比较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比较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资料编号9、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务器所在单位(指: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际联网备案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资料编号10、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代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都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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